英國聯名買樓|聯權共有VS分權共有:三大區別及注意事項

近年越來越多人選擇在英國買樓自住或投資,若您正計畫與家人、朋友或愛人在英國聯名買樓,務必先瞭解英國買樓的所有權模式。本文將帶您一探英國聯名購屋的兩大所有權模式,深入解析聯權共有(Joint Tenancy及分權共有(Tenancy in Common的界線,同時提醒您買樓時的重要事項,讓您在英國置產時對聯名購屋的財產歸屬有更清晰的認識。

英國聯名買樓方式|聯權共有VS分權共有

在英國聯名購屋,交屋前需明確所有者對財產的權利模式,主要分為「聯權共有」與「分權共有」,兩者最主要區別在於「一方去世時財產歸屬」,以下將介紹兩者的特點與區別。

聯權共有(Joint Tenancy)模式

聯權共有又被稱為「受益聯權共有」(Beneficial Joint Tenants),該所有權模式有以下三大特點:

  1. 每位共有人均享有絕對平等的權利,共同掌握財產百分之百的控制權。
  2. 若其中一位共有人過世,財產將自動轉移予其他所有人。例如夫妻共同擁有房產,一人去世後,其財產將歸屬於另一位共有人。
  3. 任何共有人無法透過遺囑將財產轉移予指定受益人,即使在遺囑中聲明將房產所有權移交予指定對象亦不得行。

分權共有(Tenancy in Common)模式 

分權共有模式則與聯權共有模式不同,各位共有人可持有不同的財產比例,以下為分權共有模式的三大特點:

  1. 每位共有人可持有不同比例的財產,舉例來說,夫妻買樓,男方持有六成,女方持有四成,這比例也可事後再進行調整協議。
  2. 若其中一位共有人過世,財產不會自動轉移予其他所有人。
  3. 共有人擁有財產轉移的權利,可透過遺囑將其所持財產份額轉移予指定受益人。

聯權共有與分權共有的三大差異對照

整合上述,以下列出兩種所有權模式的三大區別:

所有權模式

財產比例

去世後財產歸屬

財產轉移權利

聯權共有

各方各持百分之百

自動轉移給其他共有人

不得在遺囑中轉移

分權共有

各方可持不同比例

不自動轉移,繼承法規定

可在遺囑中轉移

英國聯名購屋後,是否可改變所有權模式?

依據英國法律,聯名買樓後可更改財產的所有權模式。物業共有人可以透過協商將聯權共有模式改為分權共有,舉例來說,聯權共有模式的夫妻決定離婚,即可透過協商轉換為分權共有模式。同樣地,若原本是分權共有模式,也可轉換為聯權共有模式,例如分權共有模式的伴侶結婚後,欲享有平等的權利,亦可進行轉換。

聯名買樓注意事項|聯權共有VS分權共有

聯權共有注意事項 

聯權共有模式適合於家人、朋友共同買樓,各方均擁有財產百分之百的控制權。然而,在所有人皆平等的前提下,需注意未來感情可能破裂的情況。若一方去世前關係破裂或離婚,需透過法律程序調整物業所有權。

分權共有注意事項 

分權共有模式適用於朋友、非婚伴侶或商業合夥人等場合。選擇分權共有模式的共有人需留心分配財產價值的問題,例如擁有較多財產份額的一方可能需要支付較多的買樓費用。同時,若未來對於財產貢獻有爭議,可重新協商財產比例。

透過以上分析,您將更了解英國的聯名購屋模式、兩者之間的差異,以及在買樓時需特別關注的事項。無論您選擇哪種模式,皆須謹慎考慮,確保財產歸屬和未來變動的合法安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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